律师解析: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是自愿参加的,也可以不交,不缴纳的无法享受合作医疗的国家福利。
【法律依据】:
《农村合作医疗章程》 第六条 合作医疗基金由参加合作医疗的个人和集体(公益金)筹集, 各筹多少, 应根据需要和可能, 经社员群众讨论决定。 随着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逐步扩大集体负担部分。个人和集体可以用采、种的药材折价交付合作医疗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