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条 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