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日”。
2、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日。从12月1日至7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部署开展以“弘扬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这也是中国第二次开展“宣传周”活动。
3、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相抵触。这一切都突出的的重要性,存在于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人及每一天!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遵守法纪,依法办事,应成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的庄严准则。
4、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贯彻实施,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确保得到严格、一体遵循,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