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
工程承包方式:
工程造价:
(1)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元整。
(2)大写人民币
(3)本工程总造价计算依据:
A、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为依据。
B、施工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障碍引起的变更或增加措施等费用。
C、施工中甲方要求新增加的项目费用。
第二条:工程期限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天(日历),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付款日期为准。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施工的;
2、甲方负责城建、市政.装饰办、消防等相关部门行政审批手续,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包括工程付款不到位);
4、由于施工工地一月内停电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5、按合同约定依甲方拨付工程款的日期为有效工程期,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拨款工期顺延。
第三条:工程施工与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开工前配合乙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资料,保证水、电、路三通,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拨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消防部门验收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乙方责任:
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及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制定施工总计划进度。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备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本项工程所拆除的废旧物品及垃圾由乙方自行处理。委托 同志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与甲方代表人员接洽。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支付
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元整。
工程款支付采取 方式。
分段付款的时间及相应金额为:
1、第一次付款,(合同签定期当日)时间日,金额: 。
2、第二次付款,按合同完成装饰工程验收后付清余款计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
1、坚持按图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 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发出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2) 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3) 如因甲方投资不足,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中途停工、缓工,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4) 如因乙方施工技术、质量和原材料不达标,造成中途停工、缓工,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5) 乙方如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应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如甲方未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6) 如需工程变更,甲方应在工程变更设计及预算上签字后乙方方可施工,否则乙方不予施工。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通知甲方验收。
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3天内组织验收,甲方如未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于工程竣工后,提供壹年的免费维修服务,但不包含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
第七条: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双方应按规定协商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工程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工伤和急病等由乙方负担。
第:工程处罚及仲裁
乙方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每日 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清。
甲方拖延付款及结算,按每日 支付乙方误工费。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调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工程预算书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附件:
1、效果图;
2、施工图纸;
3、施工项目;
4、材料明细;
补充条款:
1、乙方在施工中如遇变更部分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现场签证后方可施工。
2、由甲方所指定的工程材料品牌应按照该品牌的保修期进行质保,质保期间所需材料及人工费均由厂方负责,乙方不予承担。
第十条:其它条款
施工方(乙方)未收到甲方的工程款拨付,本合同既视为无效,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装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对房屋进行整体装修,订立本协议。 一、 工程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北沙西路金都夏宫5-4
二、 工程内容:装修按施工图纸施工。(装修内容详见装修明细表)
三、 承包方式: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负责施工。
四、 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五、 工程造价:甲方支付乙方共计人民币肆万贰仟捌佰元整(¥。
六、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甲方三个月内结款。
七、 施工期限:。若有逾期,乙方应按每天人民币壹佰元赔付给甲方。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装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工程 使用的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居室规格: 室 厅 厨 卫 阳台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4 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2)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设计费壹萬元整,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7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认定的装修质量检验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款项支付方式
11.1 |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金额 |
| 第一次 | 开工前三日 | 支付 元 |
| 第二次 | 工程进度过半 | 支付 元 |
| 第三次 | 双方验收合格 | 支付 元 |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7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 ¥200元。
12.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200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叁仟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3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4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09点00分至17点30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盖章):
签订日期 : 签订日期 :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